2016年06月20日至2016年09月30日在基辅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办理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一次入境落地签证的中国公民须知
办理落地签证时为了证明其去往乌克兰的目的为旅游,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或打印出来的复印件:
– 有组织旅行的旅游订单,其内必须注明申请人预订的酒店/在乌克兰停留期间的住址;
– 旅游服务合同,其内必须注明申请人预订的酒店/在乌克兰停留期间的住址;
– 酒店订单。
为了证明其去往乌克兰的目的为商务,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 乌克兰移民局签发的统一格式的乌方单位商务邀请函;
– 乌克兰国家单位,政府机构,国营企业,国家组织签发的邀请函;
– 外国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签发的邀请函。
凡是凭上述任何证明文件办理签证的中国公民必须有能够证明在15天内(签证有效期结束之前)离境乌克兰的文件。如:离境乌克兰的机票等。
办理落地签证的中国公民在办理边防入境手续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要有有效的护照证件。
护照要符合以下要求:
– 护照有效期自预计离境乌克兰日期起不少于三个月;
– 有不少于2页的空白签证页;
– 护照签发日期不早于10年;
2) 没有乌克兰相关部门关于禁止该人员入境乌克兰的决定;
3) 证实其去往乌克兰的目的;
4) 有在乌克兰停留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和在乌克兰停留期间以及用来离开乌克兰回国或去往第三国的足够用的资金证明(15天停留需要750美元)或者证明在乌克兰能够合法得到足够用的资金的文件。
请注意:填写在基辅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办理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一次入境落地签证的签证申请表和登记签证申请可以在网上:
http://visa.mfa.gov.ua